搞得很文學的樣子,其實不然。(吳明益語氣)
寫這篇文章要來點文學性論述的導言,比較顯得我像中文系。
我阿公,種田。正確來說,是種水果蔬菜等等,台灣農業人口組成中百分之九十二的「小農」就是指我阿公這種,一兩個人,種很多種東西,四季都有得收,一年就等那麼一兩次的主要收穫所得,過今年一整年的生活。從很小的時候,夏天幫忙包裝梨子、春天幫忙採收甜桃,成為我在暑假作業、春假作業之外的回家功課;別人的青春可能是汗水籃球言情小說,我的青春還多了 「梨子驚喜包」(註)和會讓人皮膚發癢的桃子毛,一邊背單字一邊抓癢,或是閃躲從梨子袋裡面跑出來的螞蟻雄兵和蜘蛛大軍等等,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會喜歡長久的待在農村之中,但也從來不覺得自己有一天會面臨失去它的可能。
(註:梨子驚喜包是包梨子的防蟲紙袋,從幼果初生開始包,到梨子成熟摘下來之後才拆掉,因為歷經冬天,紙袋裡面會有各式各樣的小動物棲息過冬,小到螞蟻窩,大到蛇先生...不騙你,拆開真是超驚喜。)
對啦,開始進入主題了。
「農村再生條例」簡稱農再,如果你不曾在媒體上聽過這個名詞(因為報導篇幅真的太小啦),也大概聽過這是馬總統的 「愛台十二項建設」之一。兩千億的舉債(又是舉債)預算,投資進入農村之中,建設溝渠、涼亭、單車道等等,要讓農村 「活化再生」。
有沒有看出什麼問題?對了,農村不是種田的嗎?我阿公又不會騎腳踏車,建單車道幹麻?台灣還缺灌溉溝渠、景觀涼亭和自行車道嗎?農村面臨的是觀光客不來這樣的問題嗎?
農村根本不需要觀光客,而是需要更多的新血加入耕作、健全的產銷機制,讓台灣的農產品在自己的市場中還留有一席之地,不被全球化下的經濟體制打倒;台灣有很好的農村、很棒的農業技術,有像我阿公這樣一輩子都在土地上辛勤耕耘、未曾想過放棄這片快讓自己入不敷出的土地的農人(豐年收成卻價格大貶,這真是匪夷所思到在台灣才會發生的事情),這些問題阿,兩千億卻沒有辦法解決,可能還讓它更加惡化,因為,連農村、土地本身,可能都將不復存在!
為什麼?一時之間,解釋不清,如果耐心看完以上文章,也請耐心點一下以下連結,看看所謂的 「農村再生條例」,到底再生了什麼、活化了什麼,而農村有沒有可能因而得救,如果看完以下文章,你跟我一樣憂心、傷心,請你加入連署,讓這個根本是加速農村死亡的條例,不要在立法院裡面通過。
反對農村再生條例 http://www.peopo.org/portal.php?op=viewPost&articleId=33305
連署請進:http://www.todei.org/?q=node/17
想看看農再條例,這裡有 http://blog.yam.com/munch/article/18854630
底下是引用ptt八卦版longtrail作者的文章:
這週四 立法院要舉辦農村再生條例二讀的公聽會
據說本來上週就要舉行 私下找些人來參加 敷衍了事 當做有開
然後就讓農再條例進入政黨協商、二讀、三讀過關
結果被發現 才延後改到這週四3/26
要是這法案真的過了 就是兩千億預算砸下去
說是要讓農村再生 不過都是在作景觀建設
農民種田、顧溫飽都不容易了
在農村蓋一堆自行車道、涼亭
農民就會過得好嗎?
這個法案緣起是馬英九競選總統時得「愛台十二大建設」
行政院農委會水保局研擬的、提出來行政院版本
法條內容很粗糙
已經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一讀通過
據說立院趕著過 是為了年底縣市長選舉綁樁
隨便舉裡面幾個誇張的法條,
黑道條款(第九條)
在地組織與團體整合後才能提出計畫。誰有能力整合?
地方派系不講道理,最後就是比拳頭、比關係。想想看誰有力?
圈地條款(第二十六條)
小農的土地被強制納入就算了,還規定「範圍內公有土地一律納入」,
這樣一搞,台糖地、原住民保留地就遭殃。
只有一小塊私有地,就有圈住大片公有地。台灣農地、山林不保。
滅農條款(第二十七條)
任一個社區組織居民三分之二通過,就強制納入農地整備。
農民要自行付擔開發費用,付不起的將會強制執行、拍賣財產。
窳陋條款(第三十一條)
不是漏雨,是窳陋。
只要你家的房子或空地被認為有礙觀瞻,通知你,你不理。
三個月後,政府就強制修繕、綠美化,帳單還要你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