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這篇網誌的時候,妞妞躺在我的床上,睜眼看著我。

 

 

 其實,我是很怕痛的。我是一個會報復性的捏死咬我的螞蟻的人。

 不過,這樣的我卻也是自己坦露了胸膛,讓凶器穩穩的刺進心臟裡面來的。在血流乾之前,我還有一點時間可以感嘆:「阿,原來這麼痛呢。」

 如此,我才能復活。

 

 僅僅是這樣而已;那個人,終於牽起了別人的手。

 妞妞,我真是個傻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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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NN5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